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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反暴力日—— 专家会诊夫妻暴力:丈夫为什么施暴?妻子为什么不离开?

  • 时间:2017-11-27 新闻来源: 北京视窗
    •    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显示,全国2.7亿个家庭里,有24.7%曾经或正在发生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红枫妇女热线近三年家暴求助者统计,丈夫打妻子和孩子的占到7成,分别为67.65%、69.05%、75.29%。联想到近日沸沸扬扬的东京女留学生江歌遇害事件,一年前遭受丈夫家暴致死的内蒙古女记者事件,令人不能不发出这样的诘问:丈夫凭什么打妻子?妻子长期遭受家暴后为什么不离开?

        11月23日,国际反暴力日前夕,北京枫彩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与中科博爱心理医学研究院联合主办反家暴法实施与倡导主题论坛,专家与观众围绕“十九大报告与反家暴”,“反家暴法实施以来的成果与进展”,“家庭暴力的两大命题”,以及“政府、社会和个人能为制止和预防家暴做些什么”,进行了热烈深入的讨论。

        参加论坛的专家有:联合国妇女署项目官员郭瑞香,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原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理论室主任丁娟,北京源众性别发展中心创始人、著名公益律师李莹,中央电视台《心理访谈》著名心理专家张久祥。主持人由中科博爱家庭教育中心执行主任吴群芳担任。

       

        讨论中,与会专家观点纷呈,台下观众频频提问,会场气氛始终十分热烈。当讨论到家庭暴力的两大命题,论坛更是进入高潮。

        丈夫为什么施暴——

        北京红枫中心主任丁娟首先例举实例进行了剖析,指出有三条主要原因,加害人一是受男尊女卑传统观念以及“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打人文化影响较深;二是夫妻之间矛盾较多,关系紧张,不善于良性沟通与处理;三是加害人大多从小耳濡目染家庭暴力,自己习得并仍然选择用暴力方式解决问题。归根结底,家庭暴力是个人选择的结果,打人者应该负有完全的责任。

        专家们指出,家庭暴力虽然分为身体、精神、性暴力和经济控制4种类型,但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是交叉在一起的。而暴力的实质是权力控制。施暴者在感情中常常扮演着“控制者”的角色。在发生严重的肢体暴力前或者与此同时,许多施暴者都有过精神上虐待、控制伴侣的行为,如通过限制对方和朋友的交往来控制其社交空间,侵犯她的个人隐私,查看手机,跟踪盯梢等;“我这么做都是因为你”,把施暴理由强加在伴侣身上,试图让伴侣为其施暴行为负责;“你们女人都一样”、“你也就只会这个了”等等,通过贬低对方,给她贴标签,使女性渐渐失去自尊和自信心,并感到自己无法掌控自己的生活。央视心理访谈节目专家张久祥将这种做法形象地比喻成“洗脑”。

        针对有观众提出施暴者“敢离婚就杀你全家”致使受暴者更加不敢反抗的问题,联合国妇女署项目官员郭瑞香指出,这种危险在现实中确实存在,许多恶性案件当事人都曾经有这样的威胁。她介绍说,施暴者分为只打家人型、反社会型和边缘型人格三种类型,而边缘型人格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如果离开就杀人或同归于尽。据台湾统计,记录在案的第三种人中,“潜在危险者”约占55%,“注意危險者”20%,“高度危险者”25%。

       

        北京源众性别发展中心创始人、著名公益律师李莹指出,对不同类型的施暴者,反家暴法中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反家暴法实施后,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必须及时出警,进行必要的记录,并调查取证,对施暴者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受暴者如果有人身安全的危险,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旦法院颁发了保护令,公安机关必须协助执行。”在介绍了告诫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申请方法及法律效用之后,李莹律师也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建议,她认为,尽管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后,“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但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一方面是执法成本太高,警力不足,缺乏监督,另一方面也需要具体划分权责。

        论坛很快进入第二个命题的探讨:在长期遭受严重的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之后,受害人为什么不离开——

        设有反家暴热线的红枫中心,平均每个工作日接到1.46个受暴求助电话,他们在对受暴妇女进行专题调查的基础上,总结出人们对于“不离开”的四个猜想——

        一是,不想离——受害人可能缺少自主意识,也可能缺少住房等基本生存资源,或因为孩子,或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等种种原因,没有离开的想法;

        二是,如果有一定资源,若决定离开,就一定能够离开;

        三是,离开,暴力就会结束 ;

        四是,离开,就一定过得比现在好。

       

        事实是怎样的呢?现场播放的一段视频给了人们很深的触动。

        辽宁卫视2017年6月13日《有请主角儿》真实记录了重庆受暴妇女被前夫咬掉鼻子的惨痛经历。

        章晓云(化名)因家暴于2016年2月与丈夫离婚。7月8日,在外打工的她由父母和亲戚陪同,到前夫家商量孩子抚养问题。前夫想重归于好,先是下跪哀求,见她不为所动,遂扑上去一口咬掉她的鼻头,吞下肚里……前夫今年4月被判决6年有期徒刑,赔偿17万余元。

        事实无可辩驳地证明,章晓云虽然离开了暴力环境,但仍然没能逃脱受残害的厄运。

        章晓云从结婚之后就遭受家暴,身上经常是伤痕累累。一次是因为被姐姐看到,才去报警。

        多年被打,为什么不离开?张晓云以前的想法非常有代表性——

        “因为父母就是那种很封建的人,你嫁给他了,你这一辈子就是他那里的人,感觉两个人吵吵闹闹、打打架都是很正常的。”

        “跟警察说了,他也不来管,我心里就觉得,好像真的没有什么办法,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

        “每次打完,他都说不会有下一次,他说再有下一次的话,他自己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当时我还是相信的,我每一次都抱有一种侥幸心理,又看在小孩的面上。”

        联合国妇女署郭瑞香和北京源众性别发展中心李莹等几位专家对此进行了分析和归纳——

        从受害人个人角度,主要有以下几种想法:

        一是,“自己也有过错”;

        二是,母亲职责高于自身安危;

        三是,“维持婚姻”成为陷阱;   

        四是,对加害人持有转变的期待;

        五是,宿命论——“我就是这个命,只能自己受着。”

        从家人及社会方面主要因素——

        一是,家人的责备与规劝,使一些受害人觉得委屈或者愤怒;也会使一些受害人去反省自己的过错。家人希望大事化小,矛盾不要激化,却在客观上变成加害人的“合谋”,促使她们放弃向社会求助,继续容忍和屈从暴力控制。

        二是,前夫纠缠。离婚后,她们的厄运事实上并没有结束,前夫仍来不断恐吓或哀求,加上生活陷入新的困境,复婚或者和前夫共同生活以保障相对安全,便会成为受害人现实的选择。

        三是,社会对失婚者的歧视,导致受害人自我评价更低,

        四是,潜在危险。有的加害人觉察到受害人的离开意图,下手更重,甚至会起杀心,这使得受害人不敢轻易离开。而社会救助无力,特别是公权力惩戒无力,更使受害人噤若寒蝉。

        专家们认为,受害人是否能下决心摆脱暴力,一是自己有无强大的“内力”,即是否具有自我意识和对自身价值的正确认知,对家庭暴力特点、规律以及性质的正确认知,对婚姻问题、对子女问题的正确认知;二是社会能否提供基本的“外援”,包括各职能部门以及邻里、亲朋好友和家人,能否在法律、道义、生活保障等等精神和物力两大方面,有力地支持、援助受害人摆脱暴力。

       

        反家暴是国家、社会、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立法只是开始,让法律真正起到预防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受暴者安全的作用,还有漫长的过程。

                                                              (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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